截至7月底,江西省所有設區市、縣(市、區)、鄉鎮(街辦)修訂了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,在全國率先實現省、市、縣、鄉四級方案全覆蓋。
自2015年11月江西在全省范圍實施河長制以來,已全面建立省、市、縣、鄉、村五級河長組織機構。全省7大江河(湖泊)、114條市級河段(湖泊)、1454條縣級河段(湖泊)、10149條鄉級河段(湖泊)明確了河長,實現河長制工作全覆蓋。擁有河長近20000人,河湖管理員7萬多人;明確省級重點河流湖泊市級河長90人、縣級河長834人、鄉級河長3824人、村級河長15029人;配備河湖管護、保潔人員7.14萬人。
2016年9月,江西部署開展了以“清潔河流水質、清除河道違建、清理違法行為”為重點的“清河行動”,查找梳理出10大類919個問題。截至目前,整改銷號754個,整改完成率82.1%。今年,又明確從14個方面開展清河行動,比上年增加4項。及時啟動劣V類水治理,并將其納入河長制平臺統一調度、統籌推進。
今年5月,江西省印發實施《關于以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為抓手打造河長制升級版的指導意見》,目前全省共確定118條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,初步規劃流域生態綜合治理項目250個,預計總投資226億元。
7月19日,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省級會議、信息工作、督辦、考核問責4項制度,新出臺督察制度。同時,將河長制工作納入省政府對省級責任單位績效考核的內容,截至7月20日,市縣鄉三級開展工作督查5892次,考核問責1225起。
據悉,2016年江西省地表水水質達標率達81.4%,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8.6%,主要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%,基本實現河長制年度工作目標。